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

发布日期:2026-01-04 15:18 来源:新区安环局 阅读: 字体:[ 大 ] [ 中 ] [ 小 ]

2024年第3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“老旧柴油货车淘汰工作进展缓慢。2023年马鞍山市出台《关于加快推进马鞍山市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淘汰更新实施方案》,要求2024年底前将符合要求的车辆全部淘汰。督察发现,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推进力度不够,监管体系不完善,限行(禁行)政策执行不力,部门联合常态化路检路查不到位,尾气排放检查和打击超标排放等力度不够。2023年底全市需要淘汰717辆老旧营运柴油货车,截至督察组进驻,仅淘汰220辆,淘汰率31%。其中,当涂县、和县等县区淘汰进度较为迟缓,目标任务难以完成。”问题已整改完成,并通过核查验收。根据《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》要求,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:

一、整改问题

老旧柴油货车淘汰工作进展缓慢。2023年马鞍山市出台《关于加快推进马鞍山市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淘汰更新实施方案》,要求2024年底前将符合要求的车辆全部淘汰。督察发现,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推进力度不够,监管体系不完善,限行(禁行)政策执行不力,部门联合常态化路检路查不到位,尾气排放检查和打击超标排放等力度不够。2023年底全市需要淘汰717辆老旧营运柴油货车,截至督察组进驻,仅淘汰220辆,淘汰率31%。其中,当涂县、和县等县区淘汰进度较为迟缓,目标任务难以完成。

二、整改实施主体

市本级、含山县、和县、当涂县、花山区、雨山区、博望区、市经开区、慈湖高新区、郑蒲港新区

三、重点措施

(一)根据《关于加快推进马鞍山市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淘汰更新实施方案》要求,逐一梳理未报废车辆数据,建立台账,加大宣传,做到应淘汰尽淘汰。

(二)加大限行(禁行)政策执行力度,常态化开展联合路检,对在限行路段行驶的老旧货车依法查处到位,加大超标排放打击力度。

(三)加强老旧营运货车尾气排放检测工作。

四、目标任务

对老旧营运柴油货车应淘汰尽淘汰。

五、完成时限

2025年12月底。

六、整改完成情况

郑蒲港新区根据《关于加快推进马鞍山市老旧运营柴油货车淘汰更新实施方案》要求,2024年底前已将老旧营运柴油货车全部淘汰,目前,郑蒲港新区无老旧运营柴油货车。

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间(2026年1月4日至2026年1月15日,共10个工作日)向马鞍山市交通运输局反映。

监督电话〔牵头验收(监管)单位〕:0555-2376608

电子邮箱〔牵头验收(监管)单位〕:Maskayqfk@163.com

2025年1月4日